答:若尚未毕业,仍然继续在高校就读的,可在高校以大学生身份参保。待就读高校统一办理完参保登记后,再通过税务部门的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缴纳保险费。
2.签定了代扣协议的,第一次扣款余额不足的,再次存入款能否再次代扣?答:可以。已存在有效代扣协议及有效批扣档次的城乡居民缴费人,在首次批扣失败的情况下,可存足余额,参加11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批扣。此外,您也可通过各类线上渠道自行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3.现在购买了城乡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险,以后可以买职工医疗保险吗?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均是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按照规定不能重复参保。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若想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结束后购买;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重复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4.小朋友改名字后,自己买少儿互助金的时候现在的名字使用不了是为什么?用原来的名字购买时居然还买的起。答:是因为小朋友改名后,您未及时到参保地的税务和医保部门更正名字,所以现在的名字不能使用,反而原来的名字可以买起。为确保参保人员的信息准确性,请变更了姓名的参保人,及时持参保人户口本(若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参保登记所在地的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窗口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姓名更改。
5.怎么交了几次都缴费失败?答: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您在缴费时,仅选择缴纳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前提是成都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您可在缴费勾选时,单独勾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或一并勾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也可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两个工作日后,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学生儿童必须同时勾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一并缴费,否则无法成功缴费。如有疑问可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